土地所

作者:  来源:  发布时间: 2017-06-15

主要职责:

1.负责本辖区内的宅基地、村用公共设施用地、村公益事业用地申请的初审、报批及批准后的划拨和监督管理工作;

2.负责做好本辖区的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、土地动态监测及农村宅基地的地籍调查工作;

3.负责建立全镇土地统计台帐,做好土地证书年检和土地档案管理工作;

4.负责制止乱占耕地和滥用土地,查处土地违法占地案件,调解处理本辖区内的土地和农村宅基地纠纷;

5.负责检查、监督各村的用地情况。

分管领导:张永军